舟山市文物保护考古所
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市级地面文物的维修保护工作;承担全市地下、水下文物的调查、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承担市级管理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档案编制等业务性工作。
联系方式:0580-228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