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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车辆管理办法》今起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4-03-19   来源: 普朱旅文局   浏览次数:

《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车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3月起正式施行,以进一步加强普陀山风景名胜区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据悉,《办法》结合国内海岛旅游景区、城市管理经验与风景名胜区车辆管理实际,创新提出“道路有效承载量根据道路里程、车身长度和车辆安全制动距离及道路等级系数确定”的总量控制方法,并留足后续发展空间,将总量控制比例确定为不超过道路有效承载量的70%。同时,深化原有进岛审批、道路运行等管理机制,车辆进岛审批时间压缩至2天内,超速驾驶、非法营运等违规行为将减少80%。

此外,《办法》综合分析普陀山岛、洛迦山岛车辆管理实际,对进入岛内的车辆类型、管理机构及方式等核心内容作出框架性规定。对普陀山岛车辆限速、违规营运等群众关注事项,在《办法》中补充“鼓励安装超速提醒设备”“非营运机动车辆醒目处应当粘贴非营运车辆标识和监督举报电话”等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