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物保护考古所指导文物“四有”档案编制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28 来源:市文物保护考古所 浏览次数:为加强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不断夯实文物保护基础,根据市文物局统一部署,市文物保护考古所对今年开展的市级、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建档编制工作进行指导。
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是一套科学、准确、详实的专业资料,包括保护管理工作、科学资料、行政管理文件、日常工作情况、可供参考的资料等内容,采用文字记录、照相记录、图纸测绘等相结合的记录形式进行整理归档。市文保所严格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规范》标准在档案内容、行文格式、文件收录、研究资料等方面对黄家台遗址、张煌言蒙难处、浙东第一功摩崖题记、中共岱山县委东沙旧址等多处文保单位档案的编制进行协助和指导。
指导帮扶、审查验收省级以下文保单位“四有”档案编制工作已开展多年,按照重要性、代表性、紧迫性标准,分期、分批适时建立准确、详实的记录档案,为今后文物的长期科学保护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