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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博物馆党支部完善支委会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发布时间:2020-10-10   来源:舟山博物馆党支部   浏览次数:

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近日,舟山博物馆党支部结合自己实际,在原有支委会会议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完善了重大事项的决策内容。

一是明确“三重一大”内容。明确干部竞聘任用、编外人员工资调整、五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事关博物馆重大发展改革的事项、重大活动开展、重大制度修订等要作为支委会研究决定的重要内容,同时也避免支委会代替馆长办公会,事无巨细进行研究讨论决定的情况出现。二是积极酝酿思考。在馆长办公会上已经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拟需经过支委会研究决定的议题,必须由馆办公室在事先一天前告知支委会,让支委会同志有充分时间预先进行思考、沟通、酝酿。避免出现会议上作出草率表态。三是充分研究讨论。支委会逐条讨论并表决需审定的议题,明确每一名同志需要表态发言,支部书记最后发言。会议意见不统一时,允许保留个人意见,可再次讨论研究。会议最后要形成明确的讨论结论。四是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过程要做好详细而原始的记录,而不是摘要性的简单记录。形成会议记录后,支部书记确认签字,以增强责任感。